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5〕4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部门(或专家)推荐的吉林大学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从2016年1月14日至1月2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科技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丽华
电话:8516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