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与昌吉学院对口支援协议的要求,2014年继续从学院选派教师赴昌吉学院进行支教。要求如下:
1、具有副高职职称以上的教师,具备讲授化工热力学、无机化学及有机化学课程的能力及水平;
2、对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培养、科研团队建设有一定的经验;
3、任副高职满5年以上;
4、满足其它选派要求及条件。
请我院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副教授及以上)于2014年1月17日下午下班前到学院党委办公室报名(唐敖庆楼A212)。
联 系 人:马安洁
联系电话:85168441 130090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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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