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表彰先进,促进校风及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1624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人数

奖励10名。

二、基本条件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非在职应届毕业研究生(延期答辩者除外)。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5、在学期间二年制研究生曾获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一次,三年制研究生曾获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各二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

三、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培养单位进行审核、民主评议、公示后向学校推荐。

2、研究生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组织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答辩研究生进行评选,现场公布答辩结果。

4、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诉或举报。

5、公示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时间安排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于59日下班前将《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申报审批表》(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唐敖庆楼A201

 十佳研究生申报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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