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为确保研究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思想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研究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积极开展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密切关注重点研究生,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和调节疏导工作,减少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和不稳定因素。加强研究生寝室文化建设,营造相互关心、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共同进步的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学习氛围。

  三、加强对研究生的行为规范和日常管理。研究生在校外租房居住,须按照《吉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取得其家长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严禁在学校宿舍留宿外人、出租床位,严禁在宿舍饲养宠物和存放危险品,防止校外人员利用研究生公寓进行不法活动。开展宿舍安全检查,对于违章用火和用电的要及时纠正,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吉林大学研究生请假制度》,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要加强对外出研究生的事由和情况掌握。加强研究生集体活动管理,严禁培养单位和研究生组织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旅游或校外集体活动。

  四、认真做好春季传染疾病防控工作。各培养单位要教育和督促研究生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居住及学习场所的经常开窗通风,坚持经常性的卫生扫除,加强体育锻炼,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稠密场所,避免接触禽类及其排泄物。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要及时就医。

  五、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畅通研究生、导师与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的信息渠道,确保突发信息的随时报送、反馈和处置。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研究生管理处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