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化学方向(以下简称“化学拔尖班”)学生培养质量,建立学生动态选拔机制,实行动态进出、阶段分流,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化学拔尖班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分流:

(一)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二)本人自愿转出化学拔尖班者;

(三)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及其修订条款,原则上前三学年每学年必修课程(含限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3.0者;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95-3.0之间(含2.95),给予学籍预警的提醒,可申请暂留化学拔尖班;第二学年结束时无此条款。

(四) 化学拔尖班分流出来的学生转入beat365官方网站同年级化学类专业或化学专业。转入化学类专业的,未来分流到化学专业。执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已修读课程所取得及格的成绩有效。

第三条 在分流基础上,选拔同年级优秀学生进入化学拔尖班。

化学拔尖班从beat365官方网站同年级化学类专业或化学专业的学生中进行选拔,符合选拔条件者可自愿报名申请。

申请化学拔尖班应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思想积极上进,学习刻苦努力,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二)致力于基础科学研究,立志成为基础学科领军人物。

(三)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对于科研潜质特别突出的学生,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及学院院长签署推荐意见,其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20%。绩点计算的课程范围:必修课(军事教育、体育不计入综合排名,但要求取得相应学分)、限选课(不含“化学学科导论”与“化学与社会”),必修课中的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第2学期结束)或II、III、IV(第4、5学期结束)计入,如第一外语非英语则第一外语的相应课程I、II(第2学期结束)或I、II、III、IV(第4、5学期结束)计入。排名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所得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算作第一次考试成绩。

(四)具备较好的外语沟通和应用能力,雅思考试6.5分或托福考试95分以上者优先录取。

(五)在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 对选拔进入化学拔尖班的学生,原则上编入相应年级化学拔尖班学习,执行化学拔尖班的培养方案,之前所修课程及学分有效。

第五条 每学年转入化学拔尖班的学生数量,不超过化学拔尖班学生流转出后产生的空缺名额基础,且一般最多不超过本年级拔尖计划试验班总人数的20%。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其他未尽事宜由beat365官方网站解释。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出台政策不符的,以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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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