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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书阁相遇 (第1/6页)
凌云心中所想,却是和他爹所想背道相驰。 他只想着既然你油盐不进,那我只好把你忽悠到再说。 至于赚钱的点子,他心中早有打算,只是时候未到,比如制作高度美酒就是其中一种。 古代的酒大多都是米酒,米酒酒精含量不高,度数大约在十几度左右。 只要他能制作出一种高度的美酒来,想必后半辈子是吃穿不愁,那怕是做个富家翁也不成问题。 只是他得反复琢磨才行,毕竟这蒸馏实验,他早已忘记得差不多了。 再者说在古代,没有绝对的自保实力之前,他是绝对不会也不敢做出价值千金的东西来。 如若不然被某个有权有势的人窥视,到头来金钱落地,人财两空,那就不是幸事而是灾祸。 匹夫无罪,怀璧有罪。 科举路,看来他势在必行,不然连自保都成问题。 只有将自己命,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有安全感。 “果真是我的宝贝儿子,为父怎么会舍得让我的宝贝儿子每次吃面条?走,我们吃烤鸡去。” 说着一把将他抱了起来,在其脸上重重亲了一口,果断往饭馆走去。 果真没想到,破天荒想吃顿好的,还需同他爹斗智斗勇,不知可笑还是可悲! “小二,烤鸡来一个,再来两个店里最有特色的菜。” 凌大仁往里一坐,一连点三个硬菜。 凌云惊得说不出话来,果然这满嘴跑火车的男人,还是得威逼利诱才舍得大出血。 如若不然,想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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