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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第5/6页)
抹微笑,替他擦去了泪水。 初初见他那一年,徐乔十八岁,站在楼梯口,手里拿着一堆书,她那天穿的是白衬衫,帆布鞋,阿福站在楼上看她,狭窄的通风口丽吹来一阵风,将她地马尾辫吹的四散起舞,她那个时候,严肃地让人害怕,脸上一个笑容都没有。 自卑要强种种的种种压着她,肆意生长,无望固执地,就像一朵野玫瑰 这朵野玫瑰,长在山城,浑身都是刺,不好接近,想着要孤独一生。 有一个叫阿福的小朋友,很努力得靠近,勇敢地,好似不知伤痕累累四个字怎么写,但是故事的结局很好。 那朵野玫瑰顺从于他,给了他一生的偏爱。 鱼市星宿,暗哑深秋。 这个世界每天都熙熙攘攘,吵闹纷争,从不休止,有那么一刻,我们是分不清东西南北的,那些干净热忱的初衷,有的时候会被丢下,终其一生,都在不停地错过。 很幸运的是,徐乔遇见了沈福,他们在落日前的教堂接吻,数十年后,蹒跚难行之时,会相互搀扶。 生活给予她大多是惊慌失措,但是某一刻开始,她抬头就可以看见阳光。 仔细说来,他和她都没有青春。 一个cao劳奔波与生计 一个关于尺寸避冷眼 但是,万幸,于黑暗中,他们遇见彼此的光,从此脱去凡身,熠熠生辉,救赎二字已经难以形容这份感情。 追逐光的过程,我亦是光。 你好,沈先生 你好,沈夫人 她终于不再是生硬的徐乔二字。 她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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