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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练枪,现在也不知道回去了没有。” 少将闻言兀自点了点头,最后背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来福也不敢动,看着少将的眼色,等着他发号施令。 少将等了好一会儿,才缓缓开口:“回宅子里去。” 来福先行下来小跑着绕到后排的右手边替李同文打开车门,用手挡着框沿迎他下来。 李宅门口种了一池荷花,中央还洋气地搬来个会喷水的洋玩意儿,现在正涓涓地吐着呢。 “将军回来了!将军回来了!将军辛苦了!将军辛苦了!” 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是李同文养的一只通体雪白的凤头鹦鹉,专叫人从洋人那偷运过来的,它脑袋上竖着黄绿黄绿的冠羽。沈副官好几次见着都说是这笨鸟脑袋上扎了根大葱,总有一天拔下来炒rou片吃了。 “同文回来了?”这李同文刚想到沈副官,沈副官就来了。 沈副官原叫沈子焉,李、沈两家世代交好,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渐渐地长大后,两人为上下属,日夜共处,最终暗通曲款,私定终身。 这在上海滩算不得什么新鲜事,如今新式社会,民风开放,但凡是有点脸面的人家都知道,李沈两家都由这两位做主,也没个什么劳什子人敢闲言碎语。 “嗯,今天靶场玩得开心吗?”李同文问道。 “司令部手底下那些人技术都烂得要人命,你不去都没个人能和我比,没意思。”沈子焉接过他脱下的军装挂在了门口的架子上,拿出手帕替他擦了擦额头冒出来的细汗。 沈子焉一双手手腕处纤细得很,看着任谁都想不到这双手拿过刀、举过枪、杀过人。瓷白的肌肤也叫人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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