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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 (第2/4页)
的恶趣味而和那些孩子交往不同,他对他,竟真有几分心动。 他在知道他喜欢明颖的情况下,对他告白,既然作为一个一无是处的明颖,都能吸引那个笨蛋,那么作为明予礼,又怎么会得不到他,没这样的道理。 结果,那个笨蛋用实际行动告诉他,有这样的道理。 他竟然被他拒绝了。 那个孩子,又令他意外了。 为了展示成为“明予礼”男朋友的好处,他故意高调宠一个现在已经连名字样貌都记不住的小男生,甚至做了一件,让他后悔不已的蠢事........ 任凭他威逼利诱,他仍是不肯答应,结果在拒绝了明予礼之后,卖血凑钱换一台照相机,傻乎乎地捧到明颖面前。 为什么那............ 因为............我喜欢她............. 那个孩子是这样说的吧,没有任何的利益诉求,便傻乎乎地将自己的心捧了出来............这一颗心,任凭他如何挖刨,挖得有多厉害,刨得有多深,始终是最干净纯粹的样子。 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傻到连最冷酷的猎人都为他心疼,同时又能这样倔强。 明明肯把心给明颖,为什么不肯给明予礼,他又有哪里比不上明颖? 那一巴掌打在脸上,最疼的不是脸,是他发疯似的推开他,说恶心。 呵。 还是第一次有人把这样的词用在他身上,若换了一个人,就算他不亲自动手,也多的是办法让他在余生只能以最悲惨的方式活下去。 但..........看见那孩子蜷缩在墙角,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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