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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2/6页)
的敌人水益之子,他的名字穆修,在夷狄语中的意思是忘记。 可是血写的仇恨没有人能够忘记,穆修在族人和兄弟的敌视中长大,他拼命练武习文,终于争取到了出使宗周一展才华的机会,那年他十三岁。十三岁的少年站在朝堂上应对自如,黑发飞扬,蓝眸若水,有着宗周才子的儒雅和夷狄汉子的豪气,这个美貌惊人的少年第一次出现就轰动了整个京城。 嗜好美色的李慕从未见过这样的少年,抑制不住对他垂涎不已,但他刚刚即位不敢过于造次,只对随行的左使微露收拢之意,谁料第二年夷狄就将这位王子当作贡品献上。只是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个曾经英气勃勃夷狄王子已经被废了武功,还被刻意教习了歌舞和承欢之术,真正成了一个尤物,不改的唯有那一身傲气。如愿以偿的李慕将他捧在手心里疼得如痴如醉,对他百依百顺,但那样的疼爱也不过是对宠物的痴迷。他恨李慕,但他不能反抗,夷狄没有能力与宗周抗衡,他承担不起反抗的后果。他恨家人和故乡,却又舍不得恨,于是他只能欺骗自己故乡没有背弃他,故乡永远都是故乡。 李慕其实知道他的恨,也知道他心病的来历,他爱的就是他一脸欢悦中隐藏着无尽屈辱的那双蓝眸,爱的就是他一身傲骨却不得不在他面前婉转哀曲,宗周的皇族素有驯鹰的习惯,水知寒也不过是他手里还未驯服的一只鹰。每日里李慕亲手强按了他灌下一碗一碗的苦药,欣赏他被扭曲了的美丽。 我为他不平,我和李慕吵闹,甚至动手,虽然我远不是他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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