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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4/4页)
着,从今天到明天这段时间他又找到乐子了,他猜林煜城会把他送到哪里去,猜中有奖。可惜跟林煜城的智力比起来,他还逊了一大截。 他怎么也没想到“明天”来带走他的人是警察叔叔。 “怎么个罪名。”看到来人他笑着问,总不能因为喜欢男的来个“有伤风化罪”吧。 “杀人未遂。” 原来林煜城说的那个“即不用担心没有饭吃,又不用担心一个人待着无聊”的地方就是牢房。 躺在看守所里的冷板床上的时候,他想到一句佛理:人不能做坏事,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 他算算他杀的人,差不多……就一个吧。他杀的蚂蚁都比这个数多。那个人就是小一。 现在躺在床上躲在自己的世界不愿意醒来的人怎么也不会起诉他的,就算醒了也不会。 他开始佩服林煜城了,以前是欣赏加迷恋,现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把他送进牢里,即不用每天看到他这个人,又能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折磨他,还不用怕他跑掉。 什么样的心情能让他想出这么个绝妙的方法。 至于他对他的迷恋,经过那么多事,可能只有纪念了。 如果说爱,他怕自己会承受不了。毕竟这一切事情的开始都是爱。 现在,最后这几年怕是都要在牢里度过,爱,未免太奢侈。 “算了,即来之则安之。”他把味道怪异的枕头扔到床下,平躺着,很快就睡着。 在看守所工作了十年的老王同志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进了这里还能呼呼大睡。白天没事还尽拉着人闲聊。 “你们这里环境不错啊。” “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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