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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奴 第71节 (第5/8页)
狼奴当时一身衣服都被熏了酒气,真是好嫌弃他。 刀疤余控尽坛底最后一滴酒,打量着他们的眉眼,看了好久才说,他们很像当年的辛指挥使与安国公江霖,他们之间也是这般要好。 没过一会儿,金参带着几个锦衣卫校尉提了三四只大箱笼从前院那过来了,说要帮他收拾东西。 狼奴收回思绪,让他们放下箱子就可以了,他想自己收拾。 金参今年已经二十来岁了,为显得自己成熟了,唇上蓄了胡须,见他这反应就笑了。狼奴不愧是被狼养大的孩子,领地意识从小就强,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也不喜欢人进他的房间。金参让人把箱子放下,又嘱咐他一会儿记得去饭堂吃饭,这才走了。 狼奴屋里东西确实不少,他见到什么好玩的东西都想送给殿下,可他能与殿下见面的机会太少了。好多东西放着放着,他就觉得没那么好了,不好意思再送给殿下,但因为是花钱买的,也舍不得扔。 他还经常学着做东西。几年前董珏帮他寻到了一块极好的大木料,他不敢浪费,一有空就去看人家怎么造房子,就这么看了半年才开始雕楼阁灯。前后花费两三年的时间,他才给做好了,虽然没灯会上的那盏精致,不少细节都挺粗糙,但在夜里点亮挂起来,也很好看,似一座仙阁。 恰缝那场洗清内阁的案子,今年上元节的时候他没能亲自把灯送给殿下,只好托人传话,让殿下派人拉进宫去。可惜殿下说,她已有那个灯了,再不用别的,要他自己好好留着。 狼奴喜欢给殿下做东西,做她喜欢的,或是需要的,但殿下拥有的太多了,能为她做东西、送东西的人也太多了,并不在意他送的丑灯笼或是丑衣服。 狼奴那几年常为这样的事伤心,但慢慢的也习惯了。殿下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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