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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着每块排骨,能轻松脱骨又不会骨rou分离那种,最好冷了也好吃。 谈礼又加了点陈醋,用大火收汁,汤汁咕嘟咕嘟冒着大泡,时初晨拿着筷子手伸上去:我就尝一下下。 抿了抿筷子尖上的汤汁,脑海里蹦出来的是中华小当家的主题曲。 单从汤汁来说,就是她喜欢的味道。 谈礼关了火,把排骨盛出来,极其做作地撒了点白芝麻。 时初晨夹了一块,放到嘴边,吹了吹,用牙齿轻轻地咬,实在是太烫了,她只能一点点一点点咬。 rou质细嫩又入味,甜度,酸度,就连汤汁浓稠的程度,都是她理想的标准。 满分。 不是,比满分还多一点,本来以为做作的白芝麻混着酸甜的味道,让口感更有层次。 时初晨开心到踮起小碎步。 这么好吃?谈礼忍不住问她。 说实话,这不并不符合他的口味,对于他来说,太甜太酸了。 但是她喜欢。 时初晨把嘴巴里的都咽下去,筷子都来不及放下,搂过他的脖子对着他的嘴唇吻了上去。 一吻结束,谈礼的嘴里也是糖醋的味道,不是很浓郁,但是很甜。 不是好吃。时初晨对他说:是好吃到死掉了。 会做菜的男人,到底是什么神仙。 时初晨觉得自己爱他又多了一点。 谈礼把做好的菜都端上桌,两个人两荤一素一汤,明明连素菜也很好吃,但是时初晨就逮着糖醋排骨一盘羊毛薅,大部分都进了她的肚子,甚至在最后她捞光了所有排骨,又去盛了一小碗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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