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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2/3页)
没有说,果断转身就离开了。 阿科维尔斯扫了一眼那个孤寂的背影,很快就收回了视线,倒退着走到少女跟前抱胸,“莱拉啊莱拉,没想到啊没想到,你现在不仅有了亲人还有了个未婚夫?你忘记我们曾经的约定了吗?” 莱拉总算缓过来神,她没有第一时间回应对面的少年,而是看向四周,“伦斯特呢?” “伦斯特?”阿科维尔斯嗤笑一声,“怎么现在是一刻也离不开你那位未婚夫?” “咚!” 在少年震惊的目光下,莱拉跳起来给了他后脑勺一巴掌,“给我正常点!” 原本还在开嘲讽的少年焉了,委屈地揉了揉后脑勺,“不是吧?一见面就开打?” “还不是你,”莱拉又给了他一拳,“天天瞎说话,小心哪天烂嘴巴。” “还有约定?”她瞪了他一眼,“你那么想多认一个爹?” 阿科维尔斯噎住了。 要说为什么是认爹—— 就要说到莱拉当初才到贫民窟的第三年,当时的贫民窟分为南北区,北区更偏僻,而南区则更靠近闹市。 那个时候的莱拉才七岁,不过从小在泥孩子里摸爬滚打,因为乐意分享且抢东西手段高超还很能打,是南区一带的孩子王。 北区也有个孩子王,才六岁就已经打遍北区无敌手,在听说自己区的小跟班被南区的欺负了以后,就找到了孩子王莱拉面前。 莱拉讲究以和为贵,但拒绝让自己的小朋友道歉,而另一边的阿科维尔斯当然就不干了。 他放下一句狠话——打不过就认莱拉当妈! 结果被当时大他一岁的莱拉摁在地上狂揍以后,他就多了“妈”,同时也奠定了两人友情的基础。 不打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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