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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4/4页)
“北大在台同乡会的学术研讨会”一口咬定爸爸参加的是叛乱组织。可恶....」大姐恨牙牙的 说著。 可是反证在哪裡呢?大陆的事情不用说,单凭一张相片,况且无法证明那个人就是爸爸?但是 ,在台北的那场集会,要如何证明是一场纯学术研讨会呢?如果找不出反证,爸爸绝对是.... 死路一条。 皇天不负苦心人,在浩平契而不捨的奔走下,总算把反证给挖了出来。那是一份当初“北大在 台同乡会学术研讨会”的会议资料及开会内容的影印本,还有当日活动的其他照片。虽然律师 曾经很严肃的告诉我们,他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洗刷爸爸的冤屈。但是我们却乐观的太早... 那些证据怎麼取得的,迄今仍是个谜。大哥浩平始终拒绝透露证据的来源。他说明提供人不愿 意给自己添麻烦,是因為自己苦苦哀求,并郑重发誓一生保密,才使对方勉强交给他的。我也 记得当初為了这件事情,二哥与大姐还何跟大哥闹脾气呢?认為大哥连自家人都防著。都不让 他们知道,现在我终於了解大哥,重承诺,守信用的作人原则了。 然而,当初我们都乐观的太早了,那些证据并没有得到法庭的採信,大哥的辛劳一夕之间,付 诸流水。当律师把白纸黑字的判决书送给我们时,他顺道的说:「还好....幸好有那些反证, 否则,你们父亲根本没有活下来的机会,因為政治案件,真的....难打噢!」 死刑?十二年徒刑?我们倒底是该喜?还是该忧?是幸?是不幸?就几张薄纸,印上几行文字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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