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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第17/21页)
是你的」,你这混蛋,还记得自己说过的话吧?有种要就要有本事拿,你来拿呀! 别怪我没警告你,朋友妻也有保存期,期限过了你还赖床不肯醒来,所有权就归我了。 对了,忘记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她不是故意害死你mama的。她的确去过疗养院一次,隔着窗户看看你mama长甚么样子,不到五分鐘就走了,甚么话也没说。不信等你醒来自己问你爸去,他在美国的时候已经把这件事查得清清楚楚,无比真实。 为甚么这件事能在美国查清楚呢?嗯,好问题,其实是你的垫背陈焕民先生查清楚的,然后他告诉一个叫葛芳芝的女人,葛芳芝又因为某些非常不得已的理由,必须把大实话说给你爸听。反正这是事实就对了。还有啊,听说葛芳芝这个坏女人专门说谎,目的只是想利用你替她办事,她说的话呀,比打翻了满地再捡起来卖的便当还不值钱,只有你这种笨蛋才信她的话。 这下好了,你既然清楚姜珮不是你的仇人,还有甚么问题?没问题了吧? 对,对,对,她不是好人,可你也不是甚么好东西啊!好意思嫌她坏。人家过的是甚么童年,你一辈子吃的苦加起来没有她一天吃得多(你摔下楼那天不算),这个世界对她这么不公平,谁有权利要求她当好人?再说,人家现在已经改过自新了,不管你信不信,她始终都是有良心的人,如果她没有良心又何必为我亲生mama的事一直耿耿于怀?如果她真的是只认识钱的坏胚子,就不会拒绝你爸的提议了。 不知道唄,你爸希望她能入籍到黎家。当黎家的人多好!金山银山,多生两隻手两隻脚两张嘴两颗头也花不完。那么好她干嘛不答应?第一,她真的不是那么爱钱;第二,她爱你。入籍黎家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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