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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致富经 第114节 (第4/6页)
程煜定???了家正宗的本帮菜馆。 味道稍微甜一点,但他们住的近,口味本来就甜,也没有什么别的不适应,还觉得味道挺好吃的。 正是秋蟹肥的时候,程煜还准备到时候回去多买点螃蟹。 可惜准备好的计划,总是会被意外打乱。 接了个电话,程煜无奈又歉意地对宋知玉道:“我晚上得先出去一趟,有个合作过的工地老板,在外面喝醉了,那边打了我的电话,我去把他接出来,等下晚上再回来找你。” 作者有话说: 关于孩子用的ta 男主用他,是因为他不知道孩子性别,一律用通用形容人的他 女主知道是女儿,所以用她 第126章◇ ◎救人◎ 要是一般的生意伙伴, 喊他过去付钱还要接人,程煜肯定是不会去的。能让他开口,宋知玉了然地点头。 “去吧, 注意安全。” “我之前给过你备用钥匙,来的话自己开门进来吧。” 她这才注意到了程煜身上新出现的新装备。 ——大哥大。 在这个时候, 这东西可是个稀罕货。 许多人家里连个座机都没有呢, 能有个大哥大,说出去能让一村子里的人都围着你打听。就算是在老板圈子里,这东西都是很涨面子的。 毕竟价格摆在这里。 最低都要两万多。 不是手里有钱的人,可不能掏出它来。 那么——程煜的这个是哪里来的?宋知玉可不觉得,程煜突然能赚那么快, 连大哥大都买得起了, 他们俩的房子首付可都是东拼西凑的呢, 还有办公室的租金, 和各种货物的押金, 说是老板,其实他们夫妻俩都是每个月翘首以盼等着财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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