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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4  (第2/4页)
名其妙。    眼神中的nongnong的不解和迷惑散去之后,他扬了扬两道剑眉,倒是觉得检查员小同学这句话颇有些欲盖弥彰的味道。    但他没有继续追问。    两人之间的尴尬氛围最终被地铁的到站广播化解。随后,飞速行驶的地铁缓缓停下,两人面前的车门打开,门打开后入目便是墙面上刻着的四个黑色大字——花园大道。    祝贺巴不得快点离开,拖着行李箱,头也不转地说了一句:“是奥尔罕·帕慕克的。”    每一个字都像是小精灵一样钻进了路引的耳朵里。    ……还真的挺正经的。    那她刚刚,紧张什么。    想到花园大道站有老鸭粉丝汤,路引纠结了一下,赶在地铁门关上前两秒,迅速做出了决定,下了站。刷卡出站后,他熟门熟路地走到花园大道站的地下小吃街。那家老鸭粉丝汤店面小,生意倒是不错。耐心地排了半小时的队。    半小时后,走出门店的他又想起,花园大道站里似乎有个季风书园。凭着记忆他找到了书店。    奥尔罕·帕慕克是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所著图书自然摆在书店最醒目的位置,霸道地独占一角,好像不这样做就不能彰显其在文学界的特殊地位。    浅黄色的封面上,红色的书名大标题。    一个“红”字分外显眼。    结账后,他带着书去了区。点单的时候,他在布朗尼蛋糕和红丝绒蛋糕纠结了半分钟,最后还是选了最喜欢的红丝绒。    他记忆力极好,速度快。“一目十行”自不敢当,但还是有优于常人之处。不然quiz比赛那么大的题库,那么多题目,他能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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