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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虐的狼王也曾跪地舔过小姐的指尖,如幼鹿乞食。  (第4/4页)
嘴,一张嘴带着刺,一张嘴灌着蜜。    此刻,狗只喜欢第二张嘴。    那股奇怪的占有欲又涌上他的心头,他想造个一人高的蜜罐子,将这美人白天整个浸入进去,要浸到头发到脚都裹着一层粘腻的糖,晚上再捞出来饕餮饱餐,要灌得他上下两张嘴都能流出蜜糖一样的汁液来。将他嘴里的刺都泡软,再给他舔断。    甜的,蜜的,汁水横流的,为他颤抖,为他哭叫的。    他神色震颤,用手将绣鞋上的痕迹细细抹去。又掏出袖中的帕子珍视万千地擦,一点一点,珍视至极。    白芜看着他,不发一言,也不阻止,他看着狗对这双绣鞋的神情,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良久也想不明白,只愤愤总结:他不如去把这只鞋子当成母狗骑。    等狗将脏污都抹去了,又轻轻拭去上面的浮尘,他轻轻拍了拍白芜的小腿。    白芜松开脚,整理整理衣衫,等着狗坐起来,又发现指尖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沾了点脏污,他不甚在意,递到狗的嘴边,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舔。”    狗这次直接低下了眉,他柔顺地用舌头将指尖卷入口中,细细嗦吻,轻含吞吐,带着无尽渴望的呵护意味。    白芜的记忆突然和很多年前重合,他想起昔日初见狗的那个风雪夜。    暴虐的狼王也曾跪地舔过小姐的指尖,如幼鹿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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