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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34节 (第6/8页)
为了控制被害人赵东田,给被害人注射多支冬眠灵,除此以外,李希斌等人未对被害人实施任何暴力行为。经法医鉴定,没有充分依据证实赵东田系因注射该药而直接致死。 李希斌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规定,应定性为非法拘禁罪,不构成绑架罪。请法院依法改判。完毕。”方轶道。 “上诉人李希斌,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我对事实没有异议,对罪名有异议,我不够成绑架罪。我是为了索要运费才劫持赵东田的。”李希斌道。 在开庭前,方轶去见过他,把辩护方案和相关法律规定都给李希斌做了解释,李希斌虽然不太相信眼前的中年律师,但是他是在乎自己这条命的,所以他听的格外认真,希望能借助这次机会保命。 第502章 干的漂亮! “检察员就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对上诉人进行发问。”审判长道。 “好的,审判长。被告人李希斌,案发当天你都做了什么?”检察员看向被告席,问道。 “我去找赵东田要运费,他让我再宽限他几天。我当时对他说去我的房间谈下,他就上了我的车,我和邹宇坐在他左右,然后田毅将车开出了市区。”李希斌道。 “被害人有什么反应?”检察员问道。 “他要下车,但是邹宇拿出刀,放在他脖子上,让他老实点,随后给他打了冬眠针。”李希斌道。 “你们一共给被害人打了几针?”检察员问道。 “五针。”李希斌道。 “你们在打针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冬眠针的使用禁忌和使用剂量?”检察员问道。 “当时冬眠针是邹宇找的,也是他保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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