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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敬我大明 (第4/4页)
刀杀人。m. 像前世的蓝玉封狼居胥,一战打崩前元朝廷,风头正劲的时候,老爷子也是说杀就杀! 虽说有年龄大了时不我待的意思,但是以老爷子的威望,根本不会考虑那么多! 那就只剩下朱标! 可朱标是一个成熟的政客,不应该做如此不智的事情。 朱雄英突然想起来一个重要的关键点:傅友德最近几年跟冯胜走的太近了,而冯胜是周王朱橚的老丈人。 倒不是说傅友德跟太子走的不近,毕竟朱雄英之前见过傅友德,那家伙虽然有些憨,但是对于太子也是执礼甚恭,丝毫不敢违背! 但是如果和周王相比之下,就显得没有那么近了。 朝廷的统兵大将,跟藩王老丈人、乃至藩王走的那么近,你想干什么? 这是朱标给的警告,也是给他最后的一次机会。傅友德要是想的明白,回京见过皇爷爷之后,头一件事儿就是求见太子。 如果反应不过来,那多半....朝廷不缺一个带兵的将军! 带兵的将军,你可以不懂礼貌,也可以吃喝嫖赌,甚至可以打败仗,但是唯一一点:政治立场绝对不能错。 “在想什么?”朱雄英正在出神的时候,朱标在旁边看着他,轻声的问道。 这时候,朱标的帽子已经换成镶满宝石的皮弁,毕竟冕冠用膳实在是不太方便。 “儿子在想为什么是蓝玉....而傅友德现在?” 朱标似笑非笑:“想到了什么?” “是父亲...” “嘘!”朱标打住了朱雄英的话“回去再说!”茶书金鱼的回到大明当皇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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