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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4/8页)
,大脚拇指几乎要塞进了我 的鼻孔。 可毕竟她的大腿拧不过我的胳膊,我掰开往里探,她就直接跟她男友编了个 理由谎称领导来电,挂了电话,因为她知道,我只要触碰到她银杏叶般的rou唇, 她的声音会调频到一个AV模式,川那个男朋友估计比我更了解川。 下午是北京最好的时候,大长腿们开始出来觅食的时候,熙熙攘攘的腿在走 过S,走过银泰,走过工人体育场,川也一样。夕阳已经红透了大半个北 京城,我手里握着半瓶百威看着夕阳从石景山一直烧到了团结湖,这是也我最喜 欢的一个时刻,我想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6。 认识川没多久就在三里屯认识了个高富一般帅,海归,雅号「卵哥」,因为 他是卵蓝,我刚开始也没明白,他说是日子旁的卵,结合着他不打弯的舌头和不 分前后的鼻音,原来他说的是暖男。你让我怎么叫,我跟着叫,卵蓝。 川次见到卵哥时我们在撩隔壁桌的大妞,大妞是个从澳洲来的交换生, 学中文,但好像除了日常的交流就是一些污言秽语,被我糊弄的以为卵哥真的是 卵蓝,我和洋妞一起调戏卵哥,他是羞涩的,「温卵的卵啦」,我让洋妞伸进去 感受一下,「小疯,可不可以叫她不要唠啦!什么温卵啦,日啦」。 他其实是不爱跟我来三里屯喝酒的,因为女朋友经常越洋电话来查岗,可三 里屯到处叽叽喳喳的,他是一个理性的人,可喝完酒又最不理性,语言组织能力 迅速退化,手舞足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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