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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后我意外把总裁掰弯了! 第90节 (第7/7页)
使点力气把温锦华捞出来。 想起了刚刚的一幕又一幕,温思荀终究还是摇摇头:“是锦华自己做的糊涂事,谁都帮不了他,有因必有果。”叹息一声后转身走了,只留下一句,“我老了,这天下往后是年轻人的。” 至此,也真的如同温思荀所说的,他一改之前温家长老的做派,种种花写写字,鲜少出现在众人视线内。 只除了温少言和余孟阳结婚以及温少言正式接任温氏族长之位时。 看着那两个相偕的身影,温思荀终于释然,他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温家看似是猛虎,却已经是重疾缠身。欲去沉疴,还需猛药,而温少言正是这个人选。 而余孟阳…… 却中和了他的狠戾,刚柔相济,方可长久。 所有人都离开了,而空荡荡的温宅只剩下了温锦华和几个温少言聘请来的哑护工,还有那深夜总是不期而至的红衣身影,负责监视的警察掏了掏耳朵,只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又开始惨叫了?这不什么都没有吗?” 作者有话说: 写完发现,这一章名字、内容和章节数非常般配了doge ———— 追诉时效的规定是这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故意杀人罪其实是符合第(四)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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