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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3/4页)

他不看书,不是睡觉就是抄作业。课间与人嘻嘻哈哈地说笑,开玩笑说过了头,一言不合就动手了,打过闹过不到下一节课开始又和好了。上课的时候,他认真听讲也认真起哄。老师拿他没有办法,恨得牙痒痒,还被他逗笑。放学时,他单肩背着书包,校服外套随手一搭,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就差嘴里叼根烟了。他仗着个子高把胳膊自然而然地架在朋友肩上,三五个人一齐向外走。

    所有人都爱他。

    我们从来都不是一类人,我很羡慕他。

    我的世界不大,而他是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一个。

    周一早上的升旗仪式,我能凭借一个后脑勺就认出他来。他的字迹,他爱吃的菜,他常穿的球鞋牌子,他的一切一切我都知道。我对篮球不感兴趣,但是我看NBA,什么队伍、什么比赛、什么球星,我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却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说给他听。写满了就被扔了的笔记本、运动会时别在身上的号码牌,还有那件被我偷走的球衣,都是我的战利品。

    我像个变态一样默默收集他的喜好,偷偷地看着他。

    他去打球,我不敢跑去球场上看他,就站在教室窗前远远地看。上课时只要后面有人大声说话,我就装作不经意地回头,视线飞快掠过他的脸,不多停留一秒。一秒就够了,足够让我看到他在做什么,是歪着头面无表情地看书,还是嘴角噙着笑在与旁边的人悄悄说什么。每一次回看,都是心惊胆跳的冒险。我害怕,我怕眼神的热度可以烫伤皮肤,他会发现我那些见不得人的心思。

    我在单方面的恋爱里发起了高烧,为他写情书,写好初稿,修改一遍,再用钢笔在信纸上仔细誊写。永远都不会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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