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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3/4页)
实从未停止,但是,在一起,却始终不曾成为必要。 回家之后我翻箱倒柜找出大学时候的旧书。 当年阿朝要了他的名字和电话写在纸条上夹在了书本里。我找得满身灰才想起上次搬家的时候,卖了一些纸壳和旧书本。大约是那时候一起混着卖掉了吧? 我茫茫然若有所失,又觉得大松了一口气。 然而,过了这个月,书到期,到底是要去图书馆还书的。 又遇见他。 我还了书。 然后转头就飞快地上了楼,取消了这张借书卡。 下楼梯,他却在最后一阶等我。 我跟他错身而过。 他问:“你到底是怕我,还是喜欢我?” 喜欢和怕有什么差别?都是想这个人来就心悸。 何况,我这人最爱自己,谈恋爱却是要爱实实在在的一个别人。 别人!意味着多少不可捉摸的风险。 简直是把刀递到对方手上,还要去拥抱他。 但是这样软弱的蠢话如果说出了口,我就像是有被害妄想症了。连我自己都知道这是妄想。 我硬着头皮冷笑:“我干吗要怕你?” “那就一起吃个饭吧,校友。” 吃饭的地方就在我常常光顾的栗子店旁边。 好记性的老板娘一看见我就说:“一斤栗子?” 仿佛我的名字就叫作一斤栗子似的。 我冏得要死。 他倒是点点头和老板娘说,吃了饭再来买。 菜上了桌。 他点了话梅排骨,白灼菜心,酸菜鱼汤,土豆牛腩。 我们默默地吃饭,间或说几句话,只是周到,不过分热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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