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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4/4页)
得很不真实,但对方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于非也无可奈何,只能暗自祈祷不要再出什么幺蛾子。 这事风平浪静地过了一周后,于非收到了一封信。 舍友帮他拿回来的,说是一个叫做叶九晓的寄来的,还附带点评—九晓?嘿,他们家还挺能生的呀,孩子都排到第九了。 于非:??? 拿过来一看,啧,是叶旭尧。 叶旭尧从小正儿八经地练过楷体,方块字,形端正,钢笔写出来像印刷一样。但他最近迷上草书,开始转换风格走行草,签名都是龙飞凤舞的,一般人还真看不懂。 于非深受其荼毒,每天都要被迫欣赏他的签名无数次,每天都要苦思苦想搜肠刮肚来赞美他。 不过也幸好他还存留些理智,收信地址用楷体,否则于非可能永远收不到这封信了。 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叠明信片。 于非抽出一张,正面是他们俩在重庆拍的照片,远处灯光霓虹闪烁,他们回眸一笑,眼里映着江面粼粼波光。 他翻过来看,白底黑字,一行楷书— 寄给你全宇宙的爱和自太古至永劫的思念。 于非微微一笑,心情变得很好。 他心想,这家伙话都讲不清楚,写情书倒是有一手。 然而这样的好心情只持续到傍晚六点三十二。 这要从于非他们专业说起,生物科学这种专业啊,用一个字来形容,惨,两个字,真惨,三个字,太惨了,四个字,惨绝人寰。 别人的专业是晚上没课随便浪,他们的专业是天天满课尽情上,别人的周末是凑活赛个小长假,他们的周末是半天都能算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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