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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事情的真相 (第1/4页)
“还能怎么办,孩子是无辜的,小秦,你那里……有没有五万块?” 李卫国叹了口气。 又看向了秦牧,眼神里带着一丝哀求。 “这钱算我欠你的,按利息来付,后面我用我的养老金来还,我写的书法卖出去了,也能很快还清的。” 他的书法造诣,还算不错。 有的时候,也会出去摆摆摊,卖自己的字。 一般都是几十块钱,一百以内。 除开养老金外,每个月还能赚一些钱。 看着眼前的李卫国,秦牧的眉头皱成了川字。 五万块钱…… 他的确是有。 这些年在养老院里,他攒下了不少钱。 但…… 他并不打算借给李卫国。 李卫国长期资助那些贫困学生,导致这些人居然习以为常。 把这些善意的捐助,当作理所应当。 就跟一个段子说的那样,有个善人每天给乞丐一百块钱。 持续了十年。 当有一天自己出现危机,没有给乞丐钱的时候…… 乞丐反而会埋怨这个善人装模作样,道貌岸然。 古人所说的升米恩,斗米仇,便是这个道理。 你给人人小小的帮助,对方或许会感激你,可给的多了…… 有一天不给了,对方却要反过来埋怨你。 他觉得,善意,不该如此廉价。 “老李,你有没有想过,这些孩子上学固然重要,但他们的父母有手有脚的,难道就没有能力供养孩子上学吗?怎么能凡事都依赖你呢?” 秦牧耐着性子。 苦口婆心的劝道:“而且你仔细想想,什么学校的入学费和生活费要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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