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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3/4页)
掏过耳朵,林语真的怀疑是耳朵里脏东西太多,导致她幻听了。 蠢主人你不要太过分哦。 “八斤,以后每天早上和我一起晨跑好不好。” 不好,滚。 林语将狗狗的其他天性都发挥的很好,比如爱咬东西,起得早吃得多,唯独运动方面完美保留了人身时候的懒散。在屋子里她可以跑得很欢畅,特别是医生要来的时候家里几个佣人一起上都抓不住她。一旦说要带她出门散步,林语就怎么也不肯动了。死宅变成什么都是死宅,救不了,死心吧。 祁念曾经带她去别墅外围的花园散步,出门刚走一百米,狗子就一副在沙漠里流浪了几天的模样躺在地上装尸体。 林语死狗不怕开水烫,毛厚不怕拖地走,任由祁念生拽着她拖了几米也决不自己动腿。 祁念干脆丢下绳子不管她,自己跑步去了,一小时后回来,狗子还是保持原样在原地晒太阳,姿势都没变过。 从此林语再也没出门散过步,她走的最远的路就是从别墅门口到祁家外围的大门,还是夏阳来的时候用牛rou罐头诱惑,她才走了这么远。 现在说要她每天去晨跑,不存在的。 祁念拍手定下:“就这么说定了。” 旺八斤吐了吐舌头,喷出的几滴口水落到地面形成点点水渍。 呸呸呸,谁和你说定了,说不去就不去。 林语比祁念早起一个多小时,差不多凌晨四五点钟就会醒过来。长大之后可以吃狗粮了,纵然万般不愿意,但为了生存,她还是会起床去自己的房间吃过难吃的食物再回到祁念的房间接着睡。通常祁念起床后是不会管她的,随便她睡多久。 今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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