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暮看到祝培发的短信,噌一声站了起来。
卓扬在讲台上打瞌睡,头一颤一颤的,差点磕到桌沿了,被易远暮一声老卓叫醒了。
他揉了揉眼睛,问:“怎么了?”
易远暮说着:“我要去厕所。”
卓扬:“嗯,你去吧。”
易远暮连忙从后门溜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暮哥:未婚妻来大姨妈了,我要好好呵护!欧耶
小白:滚!
暮哥对小时候的十一是朋友之情,在他看来那是他最难忘记的朋友,五岁的孩子能记得的事情很少,但是记住了就会一直存在脑海里的。
他现在是真的喜欢上小白,当时也是因为小白怕打雷而注意到,然后喜欢上,不晓得这种感情你们懂不。一开始是死对头,后来发现死对头怕打雷,因为他有个难以忘记的朋友怕打雷,加上又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他开始注意照顾他,继而是真的喜欢这个人!
还有几个在看的,能不能留个爪,感觉这文好冷啊!
第13章 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