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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4页)
啦。我样子个性,性格更加酷。想我老爹是混黑的,会给我什么优良传统,从小混在男人堆里,就养成我好男色的不良习惯。我老爹唯一点良心就在我身上,他估计是缺德事做多了,60岁才生出我这个女儿。简直是爱得不得了,之后他的众多女人也没有为他留下其他的血脉,当然对我更是宠上加宠了。我要钱就给我钱,要男人就给我男人,基本就是有求必应。也把我宠得上了天,养成我的另一个不良的习惯,那就是对什么都无所谓,潇洒的过日子。是嘛,我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钱,有个宠我的老爹。那我还求什么,又不用自己去赚钱,那么唯一需要我做的就是潇洒的过日子,使自己快乐。所以我变本加厉的好男色,就让我茉莉这个名字更加响亮,糜烂、荒yin的雷茉莉。嘿嘿,我那潇洒的性子也在当时起了作用,糜烂就糜烂、荒yin就荒yin。那有什么,我觉得无所谓,我自己高兴就行了,又不要别人负责。最后我的好男色真的把我害惨了.话说我在28岁生日宴会上碰到了宋静秋,宋家的大少爷。对他一见钟情,请注意,我用的一见钟情这个词.以前我对任何个有过关系的男人都没有钟情过,喜欢是有的,但不钟情。宋少爷是我第一次喜欢的男人,天啊,我当时都觉得我自己真的满浪漫的,28岁的初恋,晚了点没有。但是我真的见到他后,脚就发麻,人比喝了3瓶威士忌还晕。当场就从A国追到国外,然后又从国外追到A市。反正只要是少爷他出现的地方,前脚进我后脚就跟着去,除了男厕所外我基本是跟进的。刚开始,老爹以为我找上个新猎物,也不管我,后来我这样持续了1年,请注意期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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