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自传_第十一章论美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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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论美国 (第6/8页)

   托玛斯曼(thomasmann)。他由日内瓦回来之后,我在纽约的国际笔会上遇见过他。他说英文,他的英文是复杂的德文结构,没法儿听,也没法儿懂。当时还有evecurie和另外几个人,大家一同在讲演人的台子上。我讲的是明朝的太监魏忠贤,他在世之时各县就给他立生祠。在与赛珍珠同坐的台子上,有一个客人问我:amp;quot;太监是什么?amp;quot;

    我和carlvandoren也见过多次,他对我很和善。他的妻子irita,后来与wendellwilkie相交往,还有他哥哥markvandoren(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都是我很好的朋友。我最喜爱活泼愉快斯文典雅的学者irwined-man,他是美国的哲学家,他的英文极为简练。他搜集了些很长的留声机片子,那是他业余的嗜好。

    罗素,虽然年事已高,还机敏灵活,目光闪亮。我记得是在朋友的公寓住宅里遇见他的。不幸的是,他娶了一个美国菲列得尔菲亚城的小姐(大概是他第三个,也许是第四个妻子),这位妻子太以她的amp;quot;爵士罗素amp;quot;为荣而时时炫耀。每逢说话,她就一个人包办。很多朋友愿向罗素提问题,这位太太便插嘴代答。大家感到兴趣的是听罗素说话,没人喜欢听她的。所以朋友们见面也是人人感到失望。

    在knopfsartre夫人的公寓住宅里和萨特(j.p.sartre)相见,也是件新鲜事。萨特坐在一把椅子里,我们大家都坐在地板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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